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2086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设处 | 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18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城函〔2022〕905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晋建城函〔2022〕905号
尊敬的周杏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地埋式垃圾桶”投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尤其是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工作,为探索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二、关于推广地埋式垃圾桶,需要向您说明的是:
地埋式垃圾桶具有占地小、污染少、免接触、防蚊蝇等优点,我省太原市、阳曲县等市、县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在阳曲县全县设置了71个存贮式地埋桶式垃圾转运点、390个桶,实现了乡村全覆盖,并采取存贮式地埋垃圾桶直收直运体系,取消了乡转运环节,使保洁和垃圾处理效率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配置移动式垃圾中转站1228个,垃圾地埋桶1185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更深入的研究,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推广力度。在商业街区、步行街道等人流、车流密集区推广存贮式地埋垃圾桶,并采取错交通高峰的收运模式,进一步提高行人出行体验和车流通过效率。
二是加快设施改造。指导各市将现有垃圾桶逐步替换为脚踏式垃圾桶,避免使用者与垃圾桶直接接触。明确垃圾桶分类标识。在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中,增加洗手、擦手等功能,有效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意愿。
三是强化运行管理。指导各市加强垃圾桶摆放、收运、清洁管理,有效改善因桶盖丢失滋生蚊蝇、通体破裂液体溢出等情况。配备清洁人员,做好消毒、保洁、分类引导工作。
四是普及宣传教育。指导各地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标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积极性,使“垃圾分类、从我做起”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垃圾分类及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