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02067 | 信息类别: | |
发布机构: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设处 | 签发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标 题: |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112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晋建城函〔2022〕904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24日 |
晋建城函〔2022〕904号
尊敬的曹来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财政对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扶植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促进城市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探索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二、关于建筑垃圾处理,需要说明的是:
建筑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目标。报请省政府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各设区市至少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出台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进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是全面安排部署。我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现场推进会,通过观摩示范项目、交流先进经验,切实增强各市攻坚克难的信心,加快我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发展进程。组织召开全省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会,座谈调研各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项目建设情况、工作机制、组织保障、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安排了年度重点工作。
三是资金政策支持。2020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中下达建筑垃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284万元,对忻州、临汾、阳泉、长治4市的5个新建(含续建)设施项目实施补助。2021年,对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运城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及资源利用项目下达建筑垃圾设施建设补助资金600万元。
尽管我们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的需求和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部分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由于“邻避效应”,选址难、工作推进缓慢;建筑垃圾再利用成本高、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投资热情普遍不高等问题。
三、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作更深入的研究,认真采纳,全力落实,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资源化利用等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推广利用等政策措施,切实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我们将会同省财政部门,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列为优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内容,并设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城镇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构建健康、便捷、宜居、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
三是开展试点示范。主动学习借鉴国内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有效推动我省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鼓励省内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完备、运行良好、资源化利用管理体制初步完善的城市,发挥政策、管理、资源、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试点示范。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垃圾分类及利用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