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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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01980 信息类别: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签发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标      题: 关于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151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晋建村函〔2022〕93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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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05-24 发布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晋建村函〔2022〕936号


孙瑞雪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土窑洞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建议以点带面,准确反映了我省农村土窑洞现状,观点明确、针对性强,对于促进下一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积极采纳。

二、针对农村土窑洞改造的问题,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我省从2008年启动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原则是为农村经济最贫困、住房为危险的困难家庭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其中即包含数量较多的农村危险土窑洞。为切实解决好居住在危险土窑洞中的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2017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专门实施了农村危险土窑洞改造工作,组织对全省农村危险土窑洞存量进行2次摸底,形成了《山西省危险土窑洞现状调研报告》,编制了《山西农村危险土窑洞加固技术导则》,建立了土窑洞危险等级评价体系,形成了完善的危险土窑洞改造技术标准和规范,填补了国内在此方面的空白。2017年,全省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险土窑洞改造1.86万户。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累计完成99.22万户改造任务,为300余万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了住房安全问题,其中为数众多的农村危险土窑洞得到有效解决。

2021年,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将保障范围由原来的4类重点对象扩展至6类农村低收入群体,逐步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襄垣县同年完成1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此外,我省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用作经营的自建房、非自建房、自建居住房屋等585.37万户,对结构存在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农村住房(包含危险土窑洞)及时组织市县采取措施帮助农户进行整治,确保我省农民群众住房安全。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和《山西省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房建设长效管理机制。

特别是去年汛期全力抓好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迅速采取应急抢险措施,指导各地排查因雨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损坏或一般损坏的农户,按照《因灾受损农房修缮重建资金支持工作方案》分类补助实施灾后修缮重建工作,防止受灾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经全省核定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任务57974户,其中襄垣县810户,已于今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了重建修缮任务,保障所有受灾群众住房安全。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6类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做好住房安全动态保障工作,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统建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租赁或置换补贴等多种保障方式,兜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指导各地结合建房成本、贫困类型、改造方式、筹资能力、建设面积等因素制定分级分类补助标准,对筹资能力弱的农户,加大倾斜支持力度,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致贫返贫。同时积极引导各地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统筹推进乡村建设现代化,充分开发利用窑洞资源优势,发扬窑洞民俗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 分发挥惠民政策的最大效益。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省政府农房建设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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