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2年8月2日(周二)上午8:30
报到地点: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楼大厅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大约600元左右)。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要求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
五、考生体检纪律
1.体检实行封闭管理,参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只能根据所编号码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提及本人姓名、报考职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隐瞒病史,一经查实有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参检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参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足,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剧烈运动。
5.参检考生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根据太原市防疫相关规定,参检考生体检时准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七、考察工作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考察工作拟于8月上旬开展,请考生在体检考察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351-3580068
附件: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