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十六批“三类人员”审查结果的公告(第62号)
发布日期:2023-08-18
晋建许公告字〔2023〕62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张兆龙等932人符合“三类人员”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郑丽等1067人符合“三类人员”延期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李志超等315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变更条件,程芳等184人符合“三类人员”工作单位信息变更申请,赵小平等696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申请符合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汇总表.xls
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单位变更汇总表.xls
4.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企业名称变更申请汇总表.xls
5.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信息变更申请汇总表.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