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住房保障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23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2年,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1.57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125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9500套,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4.8万户。
1—12月,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1.81万套/间,完成年度任务的115.4%;公共租赁住房筹集1373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9.8%;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1.23万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29.8%;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5.3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