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一季度城镇住房保障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23
来源:住房保障处
2022年,全省城镇住房保障计划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1.57万套/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125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9500套,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4.8万户。
一季度,全省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2067套/间,完成年度任务的13.2%;公共租赁住房筹集28套,完成年度任务的2.2%;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3345套,完成年度任务的35.2%;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1.51万户,完成年度任务的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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